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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阳光评议”公开议 “千人百案”化积案

发布日期:2019-09-17 08: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政府信访局


近年来,南通市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在全市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信访事项阳光评议机制,部署开展“千人百案”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力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顺应变化,提高认识

多年来,传统信访工作注重个案解决,具有典型的“一事一议”特征。为解决公众争议较大、涉及面较广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信访难题,同时也为改变少数信访群众对政府部门缺乏信任、容易产生对立情绪的现实困境,浙江海宁等地在已有信访听证的基础上,通过组建“信访评议团”,对特殊疑难信访事项进行公开评议。尝试借助中立性、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参与,以群众陪审方式评议信访问题的处置,从而促进信访工作的公正和民主。

在深入调研后我们认为,增加信访处理的公开性和规范性,实现其法治化,信访评议可视为一种好的方式。尤其是面对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也应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使命和追求。


精心部署,明确要求

在工作方向确定后,南通市信访联席办于2018年10月印发《关于建立信访事项“阳光评议”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信访事项阳光评议工作由县(市、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信访联席办具体组织实施。建立阳光评议制度,制定阳光评议流程,确定阳光评议范围,并建立信访评议员库,聘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律师、热心群众、媒体记者等担任评议员,推动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2月南通市信访联席办又印发《全市开展信访事项阳光评议“千人百案”活动方案》,要求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公正、公开评议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公众力量对信访工作的参与度,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达到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工作效果。


以点带面,扎实施行

为卓有成效开展好此项工作,南通市信访联席办采取“两步走”的方式。

首先是抓好试点,提供示范。选定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一个县,先行试点。通过现场指导、案件分析,以及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组织全市各县(市、区)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和信访联席办负责同志现场观摩,深入了解信访事项阳光评议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核心要素,强化直观感受。

其次是抓好推广,均衡推进。要求县级信访联席办在本地区先行组织开展阳光评议工作,并组织本地各乡镇(街道)信访联席办负责同志现场观摩,积累实践经验,重点是做好对镇级阳光评议工作的指导,力求全市范围内阳光评议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规范运作,确保成效

为规范运作,在实施信访事项阳光评议工作过程中,反复强调检验标准,即:信访人诉求是否合理,责任部门处理意见是否妥当,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并将阳光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全市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对于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对县级以上政府机关作出的信访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信访事项,则不列入评议范围。

截至今年7月份,全市县、镇两级已举办信访事项阳光评议会105场,评议员参与1315人,评议信访事项113个;信访人接受评议结果并停诉息访的101个,占比达89%。总体做到推进有序、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效果明显,评议一件、化解一批、影响一片,初步把信访事项阳光评议“千人百案”活动打造成了今年全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亮点工程。

 




(来源:南通市信访局顾晓明,本文发表于《江苏法制报》2019年8月19日二版,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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